TW0806 發表於 2007-10-20 14:44:14

著作權法

本人因為架設違法的威斯論壇、SDIN論壇供網友交換侵害著作權的電影檔案,遭檢警查獲,被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命令向各位網友說明不得協助會員交換檔案,否則檢警將擇日進行搜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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